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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行政中心智能化门禁系统 电子通行证车辆信息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20  访问量: 
关于填报行政中心智能化门禁系统
电子通行证车辆信息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机关,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03专项的试点工作部署要求,为顺应大数据时代智能化管理潮流,加强行政中心车辆门禁系统管理,维持院内交通和机关工作秩序,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将对行政中心传统硬件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此项工程由市政公用集团承建,计划于10月中旬进行试运行。现将填报准入车辆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市领导工作用车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机关保留的机要通信用车;
      2、驻红谷滩行政中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楼机关单位在编在岗机关干部职工私家车辆;
      3、未进驻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含红谷大厦)的市直各单位班子(党委、党组)成员用车及1辆办公用车和市级公务用车平台部分车辆;
      4、各县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用车及每套班子1辆机要通信用车;
      5、各开发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用车及每套班子1辆机要通信用车;
     6、市管企业、事业单位(正县级或以上)等主要领导用车及1辆单位机要通信用车;
     7、中央、省驻昌有关单位、金融机构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用车及1辆单位机要通信用车;
     8、中央、省、市相关的新闻单位每单位各2辆工作车辆;
     9、驻军(师级或以上)单位主要领导用车及1辆单位机要通信用车。
      二、填报原则
     1、各单位填报的办理车辆电子通行证材料需由单位统一申报,申请单位对本单位的办理填报工作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将符合填报范围条件的单位与个人车辆,统一整理好材料集中进行申报。
    2、填报材料包含《南昌市红谷滩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办理申请表》(详见附件,附件可在市管局网站首页“办事指南”类别中“车辆出入证办理”栏目下载,网址:jgj.nc.gov.cn),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一份申请表的电子文档;申请单位编制册、车辆行驶证及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按申请表人员名单顺序排列附后。
    3、为便于门禁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南昌市红谷滩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办理申请表》共分为A、B(B1、B2、B3、B4)、C、D(D1、D2、D3、D4)四类。请各单位根据如下四类进行填报:
    (1)A类表格为填写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副秘书长以上市领导及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上述机关保留的机要通信用车;
    (2)B类表格为填写驻行政中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楼各单位在编在岗机关工作人员的私家车辆(其中驻市委大楼单位填写表B1、驻市人大大楼单位填写表B2、驻市政府大楼单位填写表B3、驻市政协大楼单位填写表B4);
    (3)C类表格为填写各县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机关(开发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领导用车与机要通信车辆、市级公务用车平台部分车辆、未进驻行政中心各市直机关(含红谷大厦)领导用车与办公车辆以及市管企业、事业单位(正县级或以上)、驻昌单位、金融机构、驻军单位(师级或以上)等领导用车与机要通信车辆等车辆;
    (4)D类表格为填写驻行政中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楼各单位临时聘用、借调等人员及保障各机关大楼生活服务部门人员的私家车辆(其中驻市委大楼单位填写表D1、驻市人大大楼单位填写表D2、驻市政府大楼单位填写表D3、驻市政协大楼单位填写表D4)。
    4、上述车辆中属私家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车辆权属必须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名下归本人使用,车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个人名下有多辆私家车辆,可以一并进行填报,但在后续的管理中不得多车同时进入,同一时段只限入一辆。
    5、未录入单位编制册的新进考入公务员、转业干部或新调入干部等,需由申请单位提供录用通知书、转业安置书或调入任命文件等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6、驻行政中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楼各单位临时聘用、跟班学习及临时性借调人员私家车辆,车辆权属除需满足第4条规定外,还须由申请单位提供申报个人机关后勤服务卡、单位个人聘用或借调正式文件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上需注明每位办理人所在工作单位的部门名称和聘用或借调时间等(加盖单位公章),由申办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报市管局保卫处审核。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8年9月25日起将申报材料交到市政府大楼北一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1064室。各单位在前期整理材料当中可加市管局“办理电子通行证QQ群”进行咨询。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严格按以上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办理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的申请材料。
    2、如因特殊原因,暂时或长期使用非本人名下或直系亲属车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据证明,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报市管局保卫处审核。
    3、驻行政中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楼机关各单位借用人员、暂时或长期使用他人名下车辆的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接受纪律部门和公众监督,杜绝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私下交易的情况。如出现申请单位虚假填报,一经发现,将抄报市纪委、监委。
    4、有关智能化门禁管理制度(试行)正在研究制定中,我局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后适时发布,并视试运行情况即时做出相应调整与完善。

附件:南昌市红谷滩行政中心车辆电子通行证办理申请表
           
联系人:涂少峰  8388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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