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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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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人:章慧  联系电话:0791-83883989

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网络安全、双拥、宣传、法律事务、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总务协调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的组织、服务及议定事项的协调、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人:谢志华  联系电话:0791-83883981

科室职能:负责局系统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管理、社会保障、工资福利、奖金津贴、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及退休干部职工人事管理等工作,并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局党组会议的组织、服务及议定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局领导班子及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监督、指导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崔明  联系电话:0791-83883985

科室职能:负责全市公务活动中所受礼品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运行成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系统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利用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财务审计和预算的申报及审批结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住房公积金及个税申报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执行情况的指导、定期审计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四)资产管理科

负责人:邓鹏辉  联系电话:0791-83886901

科室职能:负责审核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配置、出租和处置利用;负责监督与考核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负责指导、审核与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和房产资产收储、整合、使用、调配、处置等管理工作,拟订清查盘点制度;拟订全市机关干部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全市机关干部周转房、公租房管理办法;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和房产权属登记、统计造册和档案管理;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仓管理;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需求审批等工作;负责局自管公房管理。

(五)规划建设工程科

负责人:谢琴  联系电话:0791-83883637

科室职能:按规定承担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周转住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工程监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的审核、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有关住房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对所辖房产建筑安全、管理、维修改造及所辖区域的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建设工作;负责行政中心维修工程预算资料的收集整理、造价审定、存档工作;承担局系统规划工程、信息化建设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监督、实施工作。

(六)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负责人:王琴  联系电话:0791-83883360

科室职能: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七)公车监督管理科(市公务用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潜鹰  联系电话:0791-83884722

科室职能:负责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工作,具体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统筹、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务用车管理、经济运行工作;办理全市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配备更新、上牌登记及处置审批、公车标识化等工作;办理全市事业单位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审核;负责全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具体承担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八)服务保障管理科

负责人:涂联系电话:0791-83883776

科室职能:负责市领导办公区域物资保障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有关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领导、机关干部周转房的分配和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关保障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本级管理房产、地产、公租房的物业管理工作;制订物业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物业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及授权管理办公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物业服务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局本级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九)安全保卫科

负责人:徐天才  联系电话:0791-83883982

科室职能: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停车资源共享工作;负责联系公安、消防、特警、交警交通等部门,共同做好市本级集中办公区域的联勤联动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区域内机关集体户籍的管理;负责局责任范围内安全、保卫、消防及局系统普法、信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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