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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印发实施《贵州省机关食堂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暂行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9-14  访问量: 

     近日,为进一步增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意识,在全社会粮食节约行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贵州省机关食堂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将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具体包括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评估内容包括机关及其食堂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的组织领导、推进“文明餐桌”活动、宣传教育等方面,按照《贵州省机关食堂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实行量化打分,共计100分,同时设置加分项和扣分项,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评估采取内部评估和抽查评估相结合方式开展,在评估对象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评估组,对同级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实施抽查评估,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食堂总数的35%,每三年实现评估全覆盖;对下级评估对象实施年度抽查评估,每级不少于4家食堂。省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估小组,于每年12月底前客观评估各地区、各部门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并通报评估结果。

  《暂行办法》要求,各地区和部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反食品浪费工作的政治要求和现实意义,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引领节俭社会风尚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政治责任,压实相关主体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落地见效。实施期间,省管理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适时开展现场指导,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和部门,总结推广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通报表扬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对工作进度滞后、成效不佳的,督促限期整改,并将工作成效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等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根据实际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