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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0-18  访问量: 

  近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受市政府委托,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对《条例(草案)》作说明。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机关运行保障事项,搭建以“经费保障、资产管理、资源配置、绿色低碳”为框架的机关运行保障“四梁八柱”,促进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提升。《条例(草案)》共五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保障事项、保障机制、监督与法律责任、附则。

  《条例(草案)》贯穿机关运行保障各个流程,涵盖机关事务工作各项要素,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打造“资金、资产、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格局,构建“共建、共享、共用”融合生态,优化“财力、物力、人力”配置效能。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方针思路,对办公用房使用协议和成本租金制、后勤服务合同备案、应急保障等创新保障措施进行法治固化,推动区域协同、部门协同、监督协同多维度共轨并行,促进能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探索机关附属空间和公共设施等开放共享路径,推动公物仓机制上升为法治供给。落实国家及上海的部署要求,筑牢保障治理基础,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监督,推动集中统一管理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的数字化保障环境。

  下一步,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在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指导下,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出台一部科学全面的机关运行保障地方性法规,为机关运行保障立法提供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