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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会同市国资委研究部署市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规范使用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7-09  访问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使用,督促巡视问题整改落实,根据巡视工作要求,7月8日上午,我局会同市国资委举行市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规范使用工作研讨调度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小波参加。市国资委党委书记黄中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吴坤荣出席会议。

会上,何小波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对市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提出了三点要求:不得超标准用房、不得超豪华装修、不得超范围使用,希望各有关企业按照上级精神严格标准、明确上限,明确分级标准,规范使用办公用房。

随后,吴坤荣宣读了《南昌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黄中平强调,市属各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规定,市国资委也将按照《办法》精神,及时制定全市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使用规章,并督促相关企业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针对下一步工作开展,黄中平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思想认识到位。要认识到规范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使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落实党风廉政、促进国资国产保值升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要充分重视,情况报告到位。各企业党委要带头落实办公用房规定,做到有问题立即报告、立整立改。三是完善制度,监督巡查到位。各国有企业要明确办公用房执行标准;明确市国资委市管局督导体系,常督常导,不断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使用。

会议还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整改三个时间节点:一是7月底前,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到位;二是9月中旬,制定出市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使用相关标准;三是年底前,对新搬迁的三家公司办公用房问题整改到位。